(一)輔系名額:不限
(二)必修科目學分
社會學甲,全年,六學分
社會統計, 全年,六學分
社會心理學,半年,三學分
社會組織,半年三學分
社會研究方法,全年,六學分
社會學理論,全年,六學分
共三十學分
(三)如在原肄業科係以修畢上述任何科目者,替代科目由本系系主任另定之;如修課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相關,需經本系系主任同意,以 系上選修課替代其學分,並附報告書。
(一)雙主修名額與標準
依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辦理。
全部專業必修學分39學分及本系所開選修八門。(93學年度起適用)
(三)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,其原學系與本學系係定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,可兼充20學分,然超過20學分者,需以本系選修課成替代。
備註一:本系必修課程:
一年級:社會學甲全年6學分、文化人類學與普通心理學二選一3學分
二年級:社會心理學半年3學分、社會組織半年3學分、社會統計全年6學分、政治學、法學緒論、哲學概論、經濟學四選二各3學分
三年級:社會研究方法全年6學分,社會學理論全年6學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