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學分之計算

畢業學分

共同必修學分

通識學分

系訂必修學分

本系(組內)選修學分

一般選修學分

128學分

 

 


註1

 


註2

 


註3

 


註4

 


註5

 

 

「註1」:

原則:以入學學年度為準,即以學號前兩位數字為審核標準。
例外:轉學生、降轉生依「轉入年級」學生之入學學年度為審核標準;
入學之當學年度第一學期即辦理休學者,以其復學學年度為審核標準。

「註2」:

以入學學年度為準,即以學號前兩位數字為審核標準。
85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者,須修習8學分;86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者,應修習12學分。
超過規定之學分數不計入畢業學分。

「註3」:

本系必修科目87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請參閱系簡介p.p14~20,88學年度入學者請參閱修訂夾頁。
雙修及輔系生以「申請通過」之學年度為審核標準。

「註4」:

須為「該組」所開之選修課「五門」,2學分或3學分均可。

「註5」:

凡本校文學院、法律學院、社會科學院、管理學院各系及心理學系、農業推廣學系、農業經濟學系、公共衛生學系、物理治療學系、職能治療學系、建築與城鄉研究所、環境工程研究所等所開課程,皆可列為相關選修,並計為畢業學分。

不列入畢業學分
  • 體育

    1. 體育一、二、三、四為必修課程,0學分,需於就讀期間內修畢,始可畢業。(體育一、三開在上學期,體肓二、四開在下學期)

    2. 體育五、六、七、八為選修課程,1學分,但不列入畢業學分內。

  • 服務課程

    1. 以入學學年度為準,即以學號前兩位數字為審核標準;必修課程,0學分,不列入畢業學分內。

    2. 87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者,需修習服務課程。

    3. 88學年度入學之轉學生,除修習服務(二)之外,並應補修服務(一)。

  • 雙主修(指非本系學生選定社會系為加修學系者)

    1. 應修滿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及社會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,始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。

    2. 本學系與社會系之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,由社會系指定「替代科目」(即補修「組內」所開之選修課)以補足所差學分,並檢具「書面報告」三份,格式不拘,經社會系主任認可並加蓋系章後,送社會系、註冊組(11號櫃台王小姐)備查,一份自行留底。

  • 輔系(指非本系學生選定社會系為輔系者)

    1. 社會系之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。(應修習課程請參系簡介p.p21~23)

    2. 主系之專業必修科目,不得兼充為社會系之科目。若因此而學分數不足者,由社會系指定「替代科目」(即補修「組內」所開之選修課)以補足所差學分,並檢具「書面報告」三份,格式不拘,經社會系主任認可並加蓋系章後,送社會系、註冊組(11號櫃台王小姐)備查,一份自行留底。

     

書卷獎的審查標準


一、校方首先提供當學期總成績排名班級前十名的同學名單(不排除延畢生、
轉學生、轉系生等)和其成績單。
二、系辦再從該份名單中,分別算出這10位同學社會系課程(包括必修和選修
)的平均成績;如有已轉系出去的同學,由本系生遞補。該項成績依高低
排序,前三名最高成績者(社會系課程之成績)便為那一年級那一學期書
卷獎得主。
所以,舉例來說:
如果有兩位同學甲、乙皆進入全班排名前10名,平均總成績分別為90分、85分
。但甲在第二階段社會系平均成績為86分,乙生的社會系平均成績為90分,則
乙生榮獲書卷獎的機會就比甲生大。

請問學分的充抵(1)


> 我今年已經取得社會系和會計系的雙學位, 而且, 如同我所說, 會計系的
> 某些 "先修科目" 可被教務處算入社會系的138 個畢業學分當中 (我是81
> 年入學, 故須138 學分) , 不過, 當初審學分時, 我就發現系上和教務處
> 算出來的結果不同, 系上審通過, 教務處還要重審一次, 也就是說, 能不
> 能拿到畢業證書, 需系上和教務處都審通過才可, 因此當初疲於奔波總區
> 的教務處, 是否系上的標準和教務處不同呢?

現在教務處已把學分的認定交由各系決定,
系上將各項學分加總後,(請看上篇畢業學分數之計算)
再由教務處來檢查是否有計算錯誤的部分,
畢竟人腦不是電腦,一百多份的成績單(包括輔系及雙學位)
看了眼睛幾乎要脫窗,所以可能發生不同結果的原因有:
1.看錯了
2.入學時間不同,有不同的計算方式,算錯了
3.外轉的同學以前在它系所修的課程未列入學分
4.輔系或雙修的同學在未申請前所修外系的課,
學校成績單上將其列為一般選修,而非輔系或雙修,
在申請之後才會在科目名稱前印「輔系」或「雙修」字樣。
? 而系辦的計算方式,就是以這些字樣來決定畢業學分的屬性。
5.但輔系或雙修的同學都會有另一張學分計算表給它系填寫;
教務處再將兩張表檢查,看是否有重覆承認計算的部分,
算出最終的畢業學分。
6.課程的變更也會影響學分的計算,例如原為必修科目,現改為選修,
就要看你是那一年入學的來認定是屬於必修還是選修?
7.彈性處理的原則。有些必修課後來改學分了,像社心原本是4學分,
後改為3學分,偏偏你在4學分開課的最後一學期被當掉了,有三個方式
可以解決:a、重修3學分的社心,以往的2學分就算了。
b、修外系的社心(下),這是兩全其美的方式。
c、經系主任許可,以系上所開的選課來補。
8.可能還有其他的原因,只是目前未想到。

請問學分的充抵(2)


> 我雙修會計, 會計系有一些 "先修科目" , 不是必修科目, 但是一定要修過, 才能修
> 某些必修科目, 則這些 "先修科目" 就可以兩系都承認學分, 算入社會系的選修學分
> 中, 與會計系的學分中喔!
> --
這句話好像有點問題?

請大家把握一個原則:
就計算畢業學分的總數來說,
科目名稱相同的學分不能雙方都承認,
只能列入一方的畢業學分當中,
但未列入的一方,
必須以系上所開的選修課來補不足的學分。
這是社會系學生選修外系、輔系、雙學位的原則

各系有其他規定的話,則從其規定。

換個角度來想,大家拚命地去修輔系和雙學位,
總要比其他同學多付出一些代價才公平,
也就是比別人多修一些課程。

在考慮修輔系及雙學位之前,給大家一些建議:
1.先取得本系書面的相關規定、辦法,仔細閱讀並理解。
2.再取得對方書面的相關規定(例如申請資格、應修科目、畢業學分數)
3.若發現與本系科目名稱相同的課程,為避免浪費時間成本,可擇一修習。
4.請留意學分數。學分多的可抵學分少的,超出的部分不得列入選修的畢業學分。
若有上、下學期課程,則必須兩學期都要修習並通過。
5.決定要當做本系,抑或是外系的畢業學分。
6.未列入畢業學分的系方,請詢問是否應補足學分?
就社會系來說,答案是肯定的。方法是選擇系上所開的課程來補不足的學分。

另外,若課程名稱不同,但性質相近的課程如何認定呢?
請欲承認為畢業學分的系方來認定。

只要大家把握上述原則,應該就沒有認定上的困難,
記住:抵免課程不等於抵免學分,可免修同樣的課程,但不可保證你可以少上課。
美好的成果總是要付出代價的!

祝大家 選課順利 修課愉快!

還有一個大問題


> 就是很多外系開的課都會無緣無故被納入通識課程的課表中
> 對於這種課,修了系上會否承認選修
> 還是被當作超修的通識
> 超過十二個就一概不承認?

有些外系開的選修課同時也算是通識課程,
若你選了這樣的課程,想列入系上的一般選修學分,
就要看外系是否屬於系上所承認的相關科系,
像文、法、管理學院各系及心理學系、農業推廣學系、
農經系、公衛學院、城鄉所、環工所等均可。
其餘各系僅能列入通識學分。
超修的通識當然就不能承認了。